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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9-03 作者: 邵伟川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9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简称《指导意见》),对深化医学教育改革、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抓好文件的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通知》,指导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特别是深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改革方面的相关政策落地落实。

二、主要内容

《通知》从四个方面对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作出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部门协。充分认识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医学教育摆在卫生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积极协同配合教育、人事、财政等相关部门,把《指导意见》中有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职责的内容细化实化具体化,并出台实施方案。二是重视质量建设,全面落实住培制度。以“两个同等对待”为重点全面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细化实化操作性办法。强化属地管理,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建设,认真核查制度实施过程中影响质量的突出问题,推进系统化整改,确保培训质量。三是创新方式方法,推进继续教育。将继续医学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激励措施,严格监督管理,多措并举确保继续医学教育取得实效。四是研究人才需求,落实以需定招根据省域卫生健康人才队伍现状,以医疗和护理人员为重点,研究各类别、各层次医学人才需求,科学制定医学人才需求规划和年度计划。